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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CHARGE

自2024年6月1日起,診所掛號費調漲50元

健保看診收費 = 1掛號費 + 2健保部份負擔 + 3健 保藥品部份負擔

健保看診

身份 掛號費 ① 健保部份負擔 ② 合計
一般健保 150 50 200元
70 歲以上、身障手冊 100 50 150元
精神科重大傷病、榮民 100 0 100元
福保 50 0 50元

未帶健保卡除上述費用外,另收取押金1,000元,最多開7天藥物

健保藥品部份負擔

看診結束後於櫃台收取

藥費範圍 藥品部份負擔 ③
101-200 20元
201-300 40元
301-400 60元
401-500 80元
501-600 100元
601-700 120元
701-800 140元
801-900 160元
901-1,000 180元
1,001以上 200元

精神科重大傷病卡、榮民、福保則免收藥品部份負擔

自費看診收費 = 4掛號費 + 5診療費 + 6藥費

自費看診

自費 掛號費 ④ 診療費 ⑤ 掛號時收取 藥費 ⑥
初診 150 1,000 1,150元 另計
複診 150 500 650元 另計

其他收費項目

項目 費用 說明
就醫證明 100元 作業時間:當天
中文診斷證明書(一般用) 150元 作業時間:當天
英文診斷證明書(一般用) 500元 作業時間:一星期
病歷複製本費(基本費) 200元 三個工作天後取件,本費用含病歷調閱、 歸檔人力、影印等相關成本
病歷複製每張紙 5元
病歷摘要 500元 作業時間:一星期
申請病歷複製本、診斷書作業流程
  • 掛號 → 醫師開立 → 批價、繳費 → 複製本製作、領取
  • 單純取件:至櫃檯驗明身分後領取
申請天數
  • 檢驗報告複製本:以一個工作天為交付原則,最遲不得超過3個工作天。
  • 病歷複製本:以三個工作天內為交付原則,最遲不得超過14個工作天。
索取病歷複製之申請人資格
申請人 檢附資料 備註
本人 病人身分證
法定代理人(如未成年人) 病人身分證、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委託書
委託他人 病人身分證(或法定代理人之委託書,委託書需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受委託人身份証 保險公司提具被保險人投保時概括性條款同意書不能視為委託同意書
病人已死亡 除戶證明(戶籍謄本)、繼承之親屬人身份證 具其繼承之親屬均可提出申請
備註
  • 病人要求影印全本病歷時,請知會原診治醫師。
  • 對病人病情及健康資訊負有保密的責任,嚴禁將病歷交給病人或其家屬自行影印。

注意事項

收據僅就診當次給予一份,恕無法補發,請妥善保管。